今年两会前,美食营养委集中营养专家意见,提出了“加快营养立法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”的建议,引起民盟中央、全国政协委员的重视。两会期间,该建议经全国政协尚键华委员修改后,被全国政协采纳,作为党派政协提案正式立案,还作为民盟中央的全国政协大会发言(书面),发全体全国政协委员。提案指出:
(一)加快营养立法,对中华民族几代人的健康负责。
大量的数据证实,在生活条件较好时不注重合理膳食,是发生营养失衡性疾病的高危时期。如果不加快营养立法,一旦形成不健康的膳食结构,将影响中华民族几代人的健康素质。
(二)加快营养立法,以人为本与国际接轨。
美国、日本、菲律宾、泰国、印度、肯尼亚等国家从1946年起就先后制定了相关营养法律法规,对其国民营养改善和健康水平提高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。与上述国家相比,我国的营养立法工作明显滞后。营养法律的设立和实施,对改善民族形象,增强国民体质、提高国民素质将起到决定性作用。
(三)加快营养立法,降低社会医疗成本,保护社会经济发展成果。
以肿瘤、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为代表的营养相关慢性疾病的大幅增加,直接使我国卫生总费用的迅速攀升,沉重的营养相关疾病负担还会消耗掉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。营养立法后,开展营养干预,减少慢性病的发生率,将节省非常可观的医疗费开支,促进经济更快发展。
(四)加快营养立法,推动相关行业健康发展。
餐饮业自1991年以来,零售额每年增幅都在两位数以上,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营养法规,企业不懂营养,油多、盐多的不健康菜品搭配,炸、烤过度高温烹调的不科学烹饪方法,影响愈来愈多的在外就餐消费者的健康。
(五)加快营养立法,改变我国营养工作无章可循、各自为政的局面
当前,我国政府没有明确统一的营养工作管理体制、主管部门,各部委、各行业各自为政、政出多门,许多营养相关部门建立的规章、行动计划基本上名存实亡,形成无法规、无制度、无权威,谁说了都算或都不算的局面。
鉴于上述原因,营养立法已经成为我国建立国民营养工作的制度体系,提高国民的整体健康和素质的当务之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