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提倡节俭消费,明令餐厅不得设最低消费
发布日期:2021-10-28
来源:本协会
近日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其官网公布了《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案(草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,《修正案(草案)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餐饮经营者应当节约资源,反对浪费,遵守下列规定:不得设置最低消费;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,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、杜绝浪费的标识,在菜单上标注菜量,并提供公筷公勺;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,餐后主动帮助打包,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;改革创新,积极推出有利于减少餐饮浪费的新模式、新业态。